面对一件“明清瓷器”,鉴定师通常从四个维度下手:胎、釉、纹饰、款识。四要素相互印证,真伪和年代就有了眉目。

看胎
看底足露胎处的胎质:明代早期胎体厚重、胎质较粗,清代康熙瓷胎质细腻坚致(“糯米胎”);胎色、烧结程度、旋痕都是断代线索。
“底足是瓷器的‘指纹’”:露胎处的火石红、跳刀痕、乳钉状突起,都是时代工艺的印记。
看釉与纹饰
看釉色、釉质、釉面光泽:明代釉面肥润、清代釉面光亮,青花发色深浅各有时代特征;纹饰看题材和画风:明早期纹饰疏朗、晚明繁密,清三代画工精细、晚期趋于程式化。
纹饰断代要“记年代特征”:比如宣德青花的“苏麻离青”晕散、成化斗彩的淡雅、康熙的“翠毛蓝”,都是标志性特征。
看款识
款识看书写位置、字体、格式:明清官窑多为年号款(“大明宣德年制”“大清康熙年制”),写款风格各有特点;民窑多有堂名款、花押款或无款。
“款识不能单独断真”:高仿瓷的款识可以写得很像,必须结合胎釉纹饰整体判断。
明清瓷器鉴定是“四要素组合拳”:胎定年代、釉辨官民、纹饰断时期、款识看身份,四关同过才敢下结论,任何单一看法都要存疑。
发表回复